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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度

福建省沙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部门主要职责..............................................................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4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5

一、收支预算总表..............................................................5

二、收入预算总表..............................................................5

三、支出预算总表..............................................................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7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7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8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8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12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12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13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13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1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15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15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6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1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沙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宪法、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部署,提出检察工作要求,开展检察工作。

(二)依法向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对全县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提起抗诉。

(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五)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等。

(七)开展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检察干部,依法提请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地方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规划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九)负责其他应当由沙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沙县人民检察院包括10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沙县人民检察院

全额拨款

70人

6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沙县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福建建设,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用新理念新精神新要求指导工作,抓专项抓改革抓效能推动履职,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规范行为,比严实比规范比过硬建好队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三)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

(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五)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六)着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七)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八)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九)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收入项目类别

预算

支出项目类别

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94.06

一、基本支出

1,290.34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人员支出

973.20

三、财政专户拨款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74

四、单位其他收入

 

    公用支出

316.40

五、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213.11

二、项目支出

416.83

收入总计

1707.17

支出总计

1,707.17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资金来源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单位其它收入

 

 

1

2

3

4

5

6

 

合计

1707.17

1494.06

 

 

213.11

 

824048

沙县人民检察院

1707.17

1494.06

 

 

213.11

 


三、支出预算总表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资金来源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单位其它收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824048

沙县人民检察院

合计

 

1707.17

973.2

0.74

316.4

416.83

1707.17

1494.06

 

 

213.11

 

824048

沙县人民检察院

2040401

行政运行

1329.7

782.19

0.74

314.1

232.67

1329.7

1189.75

 

 

139.95

 

824048

沙县人民检察院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84.16

 

 

 

184.16

184.16

111

 

 

73.16

 

824048

沙县人民检察院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3

 

 

2.3

 

2.3

2.3

 

 

 

 

824048

沙县人民检察院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4.21

94.21

 

 

 

94.21

94.21

 

 

 

 

824048

沙县人民检察院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0.27

40.27

 

 

 

40.27

40.27

 

 

 

 

824048

沙县人民检察院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6.53

56.53

 

 

 

56.53

56.53

 

 

 

 

备注:1.本表公开到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2.各部门在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密信息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收入项目类别

预算

支出项目类别

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94.06

一、基本支出

1150.39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人员支出

945.9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74

 

 

    公用支出

203.70

 

 

二、项目支出

343.67

收入总计

1494.06

支出总计

1494.06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9年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

2

3

 

合计

1494.06

1150.39

343.67

2040401

行政运行

1189.75

957.08

232.67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11.00

 

111.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30

2.3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4.21

94.2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0.27

40.2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6.53

56.53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9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

2

3

沙县人民检察院

备注: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         计

1494.0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178.6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14.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74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310

资本性支出

0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312

对企业补助

0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0

399

其他支出

0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         计

1150.3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45.95

30101

基本工资

188.64

30102

津贴补贴

182.04

30103

奖金

119.58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4.48

30113

住房公积金

56.53

30114

医疗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64.6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3.7

30201

办公费

9

30202

印刷费

1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1

30205

水费

3

30206

电费

10

30207

邮电费

8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67.95

30211

差旅费

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3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1

30217

公务接待费

11.5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1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19.29

30227

委托业务费

6.66

30228

工会经费

7

30229

福利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74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0.74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309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

 

30903

专用设备购置

 

30905

基础设施建设

 

30906

大型修缮

 

309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908

物资储备

 

30913

公务用车购置

 

309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9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922

无形资产购置

 

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310

资本性支出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31101

资本金注入

 

311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12

对企业补助

 

31201

资本金注入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1204

费用补贴

 

31205

利息补贴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31302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31303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399

其他支出

 

39906

赠与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99

其他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35.5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11.5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24.0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

24.0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备注:本表不能留空,没有金额必须标零或写无,并备注说明“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单位:万元

主管部门名称

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名称

立项依据

执行年限

实施规划

总体绩效目标

支出级次

资金拼盘

资金分配办法及支出标准

小计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此表为空表

 

 

 

 

 

 

 

 

 

 

 

 

 

 

 

 

 

 

 

 

 

     

 

 

 

 

 

 

 

 

 

 

 

备注: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此表格内容。

编报说明:
1.立项依据:指专项资金设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标题》+(文号):主要依据内容的格式填报。有多个设立依据的,应按设立依据的级次,从高到低填列。
2.执行年限:专项资金未确定执行期限的,统一设定期限为3年。
3.总体绩效目标:描述专项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包括实施期、当年度)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主要采用定性描述。
4.实施规划:描述专项资金的主要内容和分阶段实施计划等内容。
5.支出级次:分为部门发展性项目支出对下转移支付支出。同一专项资金项目包含多种分类的,需区别标识,例:部门发展性项目支出xxx万元、对下转移支付支出xxx万元。
6.资金分配办法及支出标准: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填报,其中:资金分配办法分为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项目法相结合。实行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要描述资金分配因素的量化指标、权重系数和分配公式;实行项目管理法的专项资金要描述具体申报条件、筛选原则和审批程序。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管理。2019, 沙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为1707.17万元,比上年增加276.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中央专项的增加及经费结余。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4.0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13.1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07.17万元,比上年增加276.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4万元,公用支出316.4万元,项目支出416.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4.06万元,比上年增加7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中央专项的增加,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检察)1189.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87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4万元、公用支出314.1万元。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11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111万元。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万元。主要用于公用支出2.3万元。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94.21万元。

(五)行政单位医疗40.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支出40.27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56.5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56.5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4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察院、兄弟院、检查指导、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沙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1项目绩效目标(注: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是业务办案及举报奖励经费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84.16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总体目标

业务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万元,上年结余73.16万元,共184.16万元                                                             满足检察业务工作的需求,加强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传递,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能力,提高检察机关办案信息化水平和办案效率,为依法规范安全文明办案提供物质保障

绩效目标

指标

绩效内容

全年绩效目标值

投入

目标1:项目资金按规定及时落实到位大于等于100%

100%

目标2:按《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累计支出数占当年预算数比例大于等95%

95%

目标3:支出规范性100%

100%

目标4:根据《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单位履职所需申请经费,经费需求的合理性100%

100%

产出

目标1:严格执行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标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100%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100%

目标2:确保年度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保障率达到100%。

100%

效益

目标1:当事人满意度大于等于95%

100%

备注:按部门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表填写本表中的相应内容(按规定不宜公开部分除外)。

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立项项目名称

无此项目

概况

(简要填写执行年限、预算安排、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绩效目标

指标

绩效内容

全年绩效目标值

投入

目标1:

 

目标2:

 

产出

目标1:

 

目标2:

 

效益

目标1:

 

目标2:

 

备注:按部门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表填写本表中的相应内容(按规定不宜公开部分除外)。

3.有关情况说明。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沙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25万元,比年减少66.6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进行一般性压缩支出以及调整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沙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沙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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